新城市拟使用募集资金535万元收购江门红轮100%股权,优化城市智慧能源业务布局

新城市拟使用募集资金535万元收购江门红轮100%股权,优化城市智慧能源业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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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晚间 ,新城市(300778)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江门市红轮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深圳市昉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昉曜能源”)拟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江门市红轮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或“江门红轮 ”)100%股权。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估值为定价借鉴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昉曜能源收购江门市红轮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费用 为人民币534.70万元,承担标的公司债务金额(具体金额以融资租赁公司实际确认为准)为614.09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江门红轮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显示,江门红轮(标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等。该公司去年总营业收入为0,去年净利为-206.59元。今年1-8月 ,该公司总营业收入为39.44万元,净利为-13.88万元 。

  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江门红轮于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1,018.02万元;负债账面值为728.49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289.53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 ,江门红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在2026年8月31日的评估结果为535.42万元 ,较账面净资产增值245.89万元,增值率84.93%。

  公告称,本次收购事项是公司募投项目“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 ,也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优化城市智慧能源业务布局,拓展优质储备项目 ,稳步推进公司新能源板块整体发展 。本次交易费用 以第三方评估费用 为借鉴 经各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变更标的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 ,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新城市主营业务为规划设计类业务、城市智慧能源业务 、城市智慧运维业务 。

  新城市8月26日发布的2026年中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714.80万元 ,同比下滑5.32%;归母净利润-2878.29万元,同比下降134.85%;扣非归母净利润-3021.73万元,同比增加2.56%。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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