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1.38亿元股权案一审落定:1.356亿元付款义务全归控股股东,上市公司零赔付

水发燃气1.38亿元股权案一审落定:1.356亿元付款义务全归控股股东,上市公司零赔付

水发燃气1.38亿元股权案一审落定:1.356亿元付款义务全归控股股东,上市公司零赔付-第1张图片

  9月16日盘后 ,水发燃气(SH603318 ,股价9.55元,市值53亿元)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涉及的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密豪佳)20%股权收购诉讼案一审宣判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公司控股股东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燃气集团)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1.356亿元及逾期利息 ,而上市公司水发燃气作为共同被告,未被判令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

  纠纷溯源:高密豪佳业绩承诺未达标,收购前提条件存分歧

  据水发燃气公告披露 ,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丽水秉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陆作智(以下合称原告方)与水发燃气集团 、水发燃气签订了收购高密豪佳20%股权的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

  各方约定,待高密豪佳完成2020年度 、2021年度、2022年度业绩承诺 ,且原告方履行完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后,由水发燃气集团或水发燃气以1.3808亿元收购原告方持有的高密豪佳20%股权。

  然而,履约过程中各方因《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是否履行完成、收购前提条件是否达成产生严重分歧 。

  协商无果后 ,原告方将水发燃气集团 、水发燃气一并诉至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股权转让款1.3808亿元及逾期利息,并要求高密豪佳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公开资料显示 ,高密豪佳为水发燃气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其80%股权。原告方主张出售的正是剩余20%股权,但围绕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认定分歧 ,最终将这桩交易推上法庭 。

  1.36亿元由集团“买单”,上市公司全身而退

  水发燃气是一家聚焦天然气产业链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公司主营业务以燃气运营和LNG(液化天然气)业务为主 ,以燃气设备制造和分布式能源服务为辅,形成了覆盖城镇燃气供应 、长输管线运营、LNG生产销售、燃气发电设备制造和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的四大业务板块。公司旗下拥有淄博绿周 、高密豪佳、曹县启航等多家城镇燃气子公司,并持有通辽隆圣峰、铁岭隆圣峰等长输管线资产 。

  根据公告 ,2026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为:水发燃气集团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1.356亿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原告收款后十五日内将高密豪佳20%股权变更登记至水发燃气集团名下;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意味着 ,1.356亿元股权转让款及逾期利息全部由控股股东承担,上市公司水发燃气未被判令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公告明确表示,该判决“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

  对上市公司而言 ,这一判决避免了潜在的巨额现金支出。若此前公司被判承担付款义务 ,以公司2025年全年亏损约7881万元 、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仅4033万元的经营状况来看,1.36亿元的支出将构成沉重负担 。

  不过,水发燃气在公告中也提示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最终影响需以后续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文章来源:每天 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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